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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工程院院士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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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书记 全面主持学校党委工作。分管学校々办公室(屏峰校区管委会)、档案馆。联系◥化学工程学院、管理学院。 | ||
校长、党委副◢书记 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。负责◥发展规划、国际合作交流、审计工作,分管发展规划处(省部共建办公╲室)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事务办公室)、审计处、政策研究室。联系机械№工程学院、经济学院。 | ||
党委副书记 负责组织、党校、老干部、工会、教代会、妇联等工作,分管组织部、离※退休党委、校工会、校妇联。受校长委托ξ负责离退休工作,分管离退休工作处。联系生物工程学院、信♂息工程学院、之江学院。 | ||
党委副书记 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、宣传思想工作『、统战、共青团、思政课程建设、保密等工作,分管学↘工部、研工部、宣传部、统战部、校团委;受校长委托负责学生工作、莫干山校〓区建设与管理工作,分管「学生处、莫干山←校区管委会。联系公共管理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创业学院。 | ||
党委委员、副校长 协助校长负责本科教育教学、财务、发展联络(地 方合作、校友)、留学生教育●、继续教育、体育军训、图书情报等工作╲,分管教务处、计划财务处(政府采购管理办公∞室)、合作发展处(校友联络☆办公室)、继续↘教育学院、体育∏军训部、图书馆、教育教学评估中心、教师※教学发展中心(现代教育技术中心)。联系设计与建筑学院、健行学院(健行书院)、继续教育学①院、体育军训部。 | ||
党委委员、副校长 协助校长负责人才人事、科学研究等工Ψ 作,分管人事处(教师工作部)、人才工作办公室、科学技术研究院(工业研究院、军工研〓究院)、社会科学研究院、分析测试中心(实ζ 验动物中心、电镜中心)、学术期【刊社、校级直属研究机构;临时负责基本建设、后勤、房产、保卫、产业等工作,分管校园建设处、公共事务管理处、保卫处、资产经营有限▓公司、容大后勤集团。联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、药学院、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、法学院。 | ||
党委委员、副校长 协助校长负责学科建设、研究生教育教学、实验室设备与资产、校园信息化等工作,分管研究生院(学科建设处)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、采购中心(教科物资服务中心)、信息化办公室→。联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(软件学院)、理学院、人文学院、国际学院。 | ||
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、浙江省监察委员会驻浙江工业大学监察专员 主持校纪委工○作。负责纪检、监察等工作,分管纪检监察室。联系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、环境学院、教育科学与技〗术学院(职业技术教育学院)。 | ||
党委委员、党委∮组织部部长 主持党委组织部工作。联系土木工程学院、外国■语学院。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